2017年江苏省如皋市公开选调紧缺型高学历人才
公 告
为进一步拓宽党政后备干部来源,招引储备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建设“强富美高”魅力如皋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 决定面向社会选调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选调名额:20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3.着眼如皋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优先选调航道港口类、化学工程类、船舶工程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环境保护类、农业类、医药化工类、计算机(软件)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人才,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制造、现代物流、物联网等领域急需人才;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中层以上干部;
(3)院系二等奖学金以上或两次三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4)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有专著出版或有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发送至rgzgk@126.com。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⑴《江苏省如皋市公开选调紧缺型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江苏省如皋市紧缺型高学历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⑵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⑶身份证;⑷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⑸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
2.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初试与复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3.综合能力考评。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体检与考察政审。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6.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办理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因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拟选调人选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选调名额,不予递补。
四、政策待遇
1.选调人员作为我市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
2.选调人员到我市工作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5年服务期内在我市工作的享受综合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选调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享受当年综合补贴;在我市购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凭房产证等购房手续审核后发放。选调人员不重复享受我市其他人才政策补贴。
3.选调人员在我市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第1年试用期)。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199096;监督电话:0513-87199887(中共如皋市纪委)。
六、本公告由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