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关于举办全市市管干部十八大精神
专题轮训班的通知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党组(委),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上级要求和《2013年如皋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市管干部十八大精神专题轮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轮训班共3期,每期两天,第一期为3月9号、10号;第二期为3月16号、17号;第三期为3月23号、24号。
二、培训对象
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市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通知)。
第一期:培训对象为各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市级机关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正科职领导干部,市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副科职领导干部。
第二、三期:培训对象为各镇(区)、市级机关其他部门副科职领导干部(每期各一半,由各单位组织报名)。
三、培训地点
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告厅
四、有关要求
1.举办此次轮训班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妥善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工作,确保学员集中精力参加培训。所有参训学员不得请假、缺席,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参加第二、三期培训的人员,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报名参加,每期参训一半人员。因故未能参加第一期和第二期轮训班的对象,统一参加第三期轮训班,确保所有市管干部必须参加本次轮训。同时每期培训班各单位都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沟通协调培训事宜。
2.所有参训对象要按照本单位安排参训的期次,提前安排好工作,于开班第一天上午8:10准时报到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端正学习态度,服从管理安排。镇区参训对象中午在机关餐厅统一安排用工作餐。
3.各单位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5日前加盖公章后报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市行政中心A12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ggbjyk@126.com,联系人:谢书平,电话:87199012。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