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正式启动实施,全面接受企业和人才的政策申请。引进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企业以及拿到该年薪的人才,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获得政府奖补。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对科技产业高层次人才发放经济贡献奖。
记者了解到,该政策是市委1号文配套细则之一,最大创新点在于引入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将企业对人才的“薪酬定价”作为重要依据,以相关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为政策基准线,重点从两个方面实施奖补。一是对引才主体,包括新引进人才的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实际支付人才薪酬30%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引才奖补;二是对人才个体,包括在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任职3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事技术经纪、人才猎头、天使投资等科技服务业人才,根据他们为本市企业服务所产生的累进制高额个税贡献,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用人单位愿意高薪聘请的人就是人才。建设创新名城,汇聚科技产业发展的名人名家名团队,关键是激发创新主体的市场活力,更大力度支持企业‘高薪聘高人’。”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为我市首次施行,市委1号文通过创新设计这些奖补“公式”,形成撬动市场力量的有效杠杆,既增加了人才的获得感,也帮助企业降低了引才成本、提高了竞才能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这是南京深化人才改革的一项全新探索实践,这份政策红利,将对全市科技产业的人才集聚和创新发展,催化出更多值得期待的“化学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