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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党建 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添加日期:17-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繁體中文

        近年来,在农村调研中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好、社会治理能力强、服务群众本领大、村民满意度高的,都是那些农村党支部强、而且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担,两委混合任职、整体功能合一的村庄;那些问题成堆、群众意见大的村庄,都是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治理能力低下,难以履行法定职责。这些村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成员能力低,群众威信不高。二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流于形式,对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不够。三是农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低。

  农村党建与社会治理亟待破解的几个难题。今年是农村两委班子的换届年,如何通过换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是对区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大考验,也是改变软弱涣散村两委班子的重大契机。在新形势下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水平,需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实践探索,着力破解以下难题。

  农村党组织领导社会治理的问题。积极探索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功能整合的途径,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精简、统一、高效。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要让两委形成合力,唯一的途径就是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村支部书记,积极参与村委会的选举,并通过正当程序得到村民认可成功当选。上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掌握村情民意,首先按照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并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好选举,使党组织成员顺民心、合民意,合法担任村委会负责人,从而实现两委功能整合,奠定加强农村党建与强化农村社会治理的组织基础。值得指出的是,两委合一后,农村基层党的领导必须在村民组织法规定的框架下运行,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养老、扶贫、矛盾调解、公共安全等事务进行领导和管理,并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农村党建和社会治理人才制约问题。提高农村党建和社会治理水平,关键要用党性觉悟高、素质能力强、热心公共事务的好党员来担任领导职务,人品上要公道正派、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并能够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有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凝聚力和群众威信。要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破解农村党建和社会治理人才难求问题,不能限于一村一地选人用人。特别是对长期问题突出、矛盾多发、群众意见大的村庄,要拓宽视野,不拘一格地选能人、用好人。

  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和公共服务资金来源问题。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附则中规定:“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筹资筹劳解决;经费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在这项规定中,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运转经费,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在实际执行中着力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村要建立制度化的财政拨款机制,首先要解决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干部待遇问题,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证有钱为群众办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服务群众的财力支撑。

  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问题。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通过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自治能力和民主协商水平,加快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乡镇党委、政府要努力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转变,切实改变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国家强制力来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传统模式。要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真正把精力用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设上来,靠加强村党组织的领导、村委会的主导、村民的广泛参与、多元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构建农村治理的新格局。

  提升农村党建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措施。地方党委政府必须把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和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作为重中之重摆上议事日程,这比被动处理信访问题和维稳更加有效,是一种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机制。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中心,拓宽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的视野,允许打破地域、单位、身份、资历等限制,选党性强、作风好、本领大的优秀人才担任支部书记。对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党员,积极动员其回村参选村两委负责人;加快对优秀青年农民的培养教育,努力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使其成为农村干部的后备力量;动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退休干部到户籍地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在符合村民组织法参选条件的前提下,参选村委会主任,带领群众努力改变落后面貌;对问题成堆、积重难返的村,要从区县或乡镇中派出有能力的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并在规定期限内帮助培养选拔出合格的村两委班子,限期扭转农村党建薄弱和社会治理混乱的局面。

  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养和村民法治教育。着力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高素质的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大力实施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区县党校和干部培训学校,应当承担农村两委成员的培训任务,设立专项培训经费,每年对农村干部进行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农村两委成员的思想政治素养、社会治理水平和法治思维能力。同时,加大农村普法教育的力度,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强化村委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成为强化农村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

  切实保障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和公共服务经费。适应农村社会治理任务繁重的新形势,国家和各级财政都应当加大对农村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使基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有可靠的财力保障。优化调整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尽量整合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建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资金,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巩固党基层执政的物质基础。加强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抓农村党建和农村社会治理的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导向,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基层党建牢牢抓在手上。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建,要与强化社会治理相结合,落在实处、抓在细处,列出每年要抓的重点工作、主要整改任务和预期目标,将责任细化明确,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考核,严肃问责问效,以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促进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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